聊城公安消防:打造三类“小集体”提高灭火救援水平
去年以来,聊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坚持从“小”处着眼,通过成立“灭火救援专班”、创立“消防特派员”制度、建立“宇航班”,全力打造三类“小集体”,培育官兵战斗精神,进一步提升了部队灭火救援水平。
成立“灭火救援专班”,打造战时“智囊团”
消防支队在全市范围内选拔了4名灭火救援经验丰富的优秀士官骨干组成灭火救援专班,帮扶指导基层中队提高战斗力,辅助现场指挥部指挥决策,提高灭火救援效率和规范灭火救援现场秩序。
——定期指导熟悉演练,专班对全市基层中队进行“巡回式”培训,手把手指导开展“六熟悉”、制订预案和实战演练,指导14个中队开展培训125次,修改并完善86份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
——集中组织战术研讨,根据“每战必评”原则,组织专班人员参加全市基层指挥员灭火救援战术研讨会17次,并结合自身多年灭火救援经验和感受,就开展灭火救援、提高参战力量协同配合能力及攻坚组侦查、救生、排烟等战斗中的个人防护问题,提出90余条建议。
——发挥火场辅助指挥作用,在大型灭火救援现场,专班人员随警出动、各司其职,一人负责火场供水,保证扑救过程中水源充足;一人负责安全观察,随时提醒参战官兵做好安全防范和紧急避险;一人负责火场秩序,规范现场水带铺设和车辆停放;一人负责特种器材操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战斗高效、有序进行。去年以来,专班共参与重大事故处置13次,成功组织安全撤离避免风险3次。
创立“消防特派员”制度,打造火患“肃清队”
为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社会消防安全体系和应急机制,支队推行“消防特派员”制度,做到消防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化。
——圈定试行范围,各县(市、区)选取政治坚定、作风扎实、业务优良的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派驻到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火灾高危单位为主),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四个能力”。
——明确人员职责,消防特派员派驻到社会单位后,主要帮助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单位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日常防火巡查、组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指导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填写、制作等工作;落实监督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遵守服务规程、认真履责等情况,包括消防评估是否符合实际、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是否按照合同开展工作、电气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规程;推动完善消防部队灭火救援预案,协助执勤中队了解掌握单位情况,促进“六熟悉”工作深入开展。
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26名消防特派员,指导社会单位建立消防规章制度6类56项,指导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358次,组织消防安全培训103次,指导逃生疏散演练45次,进一步夯实了派驻单位的消防安全基础,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建立“宇航班”,打造优秀班集体
葛宇航是支队的一名烈士,在2010年4月7日扑救火灾时壮烈牺牲。支队抓住先进典型,在全市执勤中队分别成立“宇航班”,弘扬葛宇航烈士“忠诚、无畏、坚韧、奉献”的精神,打造一批“政治思想坚定、专业技术精湛、纪律作风严明、骨干作用明显”的优秀班集体,带动提升整个队伍战斗精神。
他们明确编班原则,班长通常由两级以上和业务精通、政治觉悟高的士官担任,战斗员以下士至上士之间的人员为主。发挥引领作用,在思想培育上,通过开展“学天津牺牲战友、忆身边革命烈士”主题讨论、重温葛宇航烈士事迹、参观葛宇航烈士纪念碑、邀请烈士父母来队等活动,提升班内成员对烈士精神的认同感,增强荣誉感和自豪感;在日常训练中,有重点地开展班组训练,突出提高班战斗小组的配合与单独作战能力;在灭火救援战斗中,凡重大灭火救援,“宇航班”均作为第一出动力量随警出动,发挥先锋队作用。严格考核奖惩,每季度对“宇航班”成员思想政治、军事素质、业务技能、纪律作风、完成任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入党、立功授奖、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宇航班”成员。
去年以来,全市“宇航班”共随警出动98次,抢险救援77起,有效发挥了拳头和尖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