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将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范围推开到全部贫困县

17.02.2017  15:33

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面总结2016年整合试点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推开到全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自行确定的其他试点贫困县,可利用地方各级财政资金自主开展探索。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涉农资金,严格限制在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的中央层面20大项资金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应及时予以调整。各地结合实际,明确纳入整合范围的本级财政涉农资金,进一步加大统筹整合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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