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新政 重点支持八项工作
本报3月12日讯 近年来,随着中央及各级政府对“三农”工作投入的不断增加,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日益凸显。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主要支持十大农业特色产业及“菜篮子”工程等八个方面。市级对下安排的涉农资金主要采取切块方式下达。资金下达一般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每年12月底前,切块下达省和市级提前下达的资金,市级提前下达的资金规模应根据其性质、要求确定下达;第二批,在市人代会批准市级预算后60日内,将市级资金全部集中切块下达;第三批,根据省、市新增资金安排情况,按规定时限下达。农业生产救灾、特大防汛抗旱等应急救灾资金,可根据灾情发生情况及时下达。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转向任务管理,除国家、省有明确规定外,具体项目审批验收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涉农资金由单项资金绩效考核向综合绩效考核转变。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干预县区开展统筹整合工作,除约束性任务外,一律不得指定具体项目,对以各种理由限制、阻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县区按规定在统筹整合范围内调整资金用途的,审计、财政等部门在各类监督检查中不作为违规违纪问题处理。
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主要支持八个方面
❶十大农业特色产业及“菜篮子”工程;
❷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灌溉及水肥一体化建设;
❸荒山绿化及生态保护;
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含塘坝治理及“五小水利”工程项目);
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含田园综合体建设、现代农业综合体);
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❼农业绿色生产区建设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科技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