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周村区控制燃煤用严招

01.12.2014  22:16

  本报见习记者桑志朋 通讯员程永进 王新新淄博报道 为整治燃煤污染,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严格管煤控煤,采取划定禁燃区、加强对燃煤企业控制、严把燃煤项目审批关等措施,降低耗煤总量。

  周村区划定了23.3平方公里禁燃区,禁燃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要求限期拆除或改造,改用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经营站点必须按要求限期进行搬迁。

  加强对燃煤企业的控制与治理,分行业开展专项整治。25家直燃煤企业,其中23家按要求改用煤气发生炉,另外两家停产;4家建陶企业目前已全部通过市环保局基础设施验收,在线监测设施已安装完成;对两家熔块生产企业、4家泡花碱生产企业实施环保治理,企业煤气站用煤的含硫率控制在0.5%以下,最高不得超过0.7%,焙烧炉等各种工序释放的烟气必须经过脱硫处理达标排放。

  周村区还全面实行燃煤总量控制,坚决把住燃煤项目审批关卡,严格执行区域燃煤总量减量替代,大力开展清洁能源替换行动。截至目前,建成区内53台锅炉,长期停用和取缔的有19台,其余34台正在进行清洁能源置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