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夯实环保处罚“双罚”工作机制
22.02.2016 10:3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淄博市委、市政府从群众角度入手,研究制定了环保处罚“双罚”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治理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处理力度,扩大处罚对象范围,有力夯实区县政府环保监管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群众会环境改善的满意度。
一是确立环保处罚“双罚”工作机制的核心要素。为切实敦促区县政府履行好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在广泛调研,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建立“双罚”机制,在确定违法企业处罚金额的同时,对企业所在地区县政府财政资金进行等额扣减,并由市级财政部门通过体制结算,统筹用于全市生态建设工作。
二是推进“双罚”工作机制规范性执行。市环保局不断强化对企业日常排污情况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做出处罚,及时收缴罚款。每季度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部门上报上季度环保执法材料,规范材料格式、内容,以市环保部门正式处罚文件和罚金汇总表作为正式文件上报,同时附带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企业罚款缴纳复印件等附件资料。每半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对资料进行分类汇总,确定扣缴金额及双罚劲分配方案,并对受罚区县下达财政资金扣罚结算文件。扣罚资金专项用于当年环保重点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双罚”机制具体化、规范化执行。
三是推动企业守法经营、转型升级力度。“双罚”工作机制的建立,牢固夯实了区县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在两级政府双重监管下,企业环境违法成本日渐增高。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守法经营,加快转型升级或环保新技术改造运用的进度,对落实各级政府生态环保监管责任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有力推动了生态淄博建设向纵深开展。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2.02.2016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