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少女称遭入室性侵 男子仅因毁财物拘9天,刑警接手
澎湃新闻记者 周宽玮 实习生 王亚辉
少女母亲称家门被踢烂。
10月24日,山东淄博蔡女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今年4月2日,其16岁的女儿张明丽(化名)被一醉酒男子破门入户后性侵,医院病历显示女儿处女膜破裂、子宫异常出血,事发后警方却只以损毁财物为由将嫌疑人行政拘留,并未以强奸罪实施刑拘。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七中队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刑侦大队已接手负责“张明丽指称遭性侵”一案,具体调查内容暂无法透露。
张明丽关于“被性侵”一事的手写陈述信显示,2016年4月2日,住在淄川区双杨镇双河村的张明丽从数学辅导班放学回来,遇到了喝醉酒的46岁村民李某武,李某武看见她以后随即又亲又摸,其间还砸她家的木门;张明丽趁机逃脱,因为担心家里被偷,张明丽又返回,李某武随之抓住她不放,又把她拖进房间里面,捂嘴掐脖并言语猥亵后对其进行了性侵。
蔡女士称,报警后民警只对对李某武破坏她家木门的行为处以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而对于女儿被性侵一事,警方以小孩子“口述混乱”,未认定强奸。“直到现在,李某武还在村里,逍遥法外。”
对于“口述混乱”的说法,蔡女士向澎湃新闻解释,其女儿被性侵后情绪波动,接受警方问询调查时受到惊吓,语言组织混乱。不过,这一说法尚未能得到当时问询警官的证实。
加盖淄川公安分局双沟派出所红色公章、落款时间为2016年4月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醉酒后砸坏蔡女士家的木门,被毁坏财物达300元,李某武被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决定书未涉及李某武“性侵”的内容。
淄博市第三人民医院4月5日出具诊断证明书显示,张明丽处女膜破裂。该院4月21日、和5月13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张明丽子宫异常出血、处女膜破裂。3份诊断证明书均加盖由淄博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红色公章。
不过,目前尚无证据显示张明丽处女膜破裂是属于新伤还是陈旧伤。
蔡女士告诉澎湃新闻,10月19日,女儿被性侵事件终于移交刑侦大队处理。淄川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七中队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目前刑侦大队已接手并调查“张明丽指称遭性侵”一案,但具体调查过程和进展尚无法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