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12.11.2015 15:42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1月11日,根据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数据,该市空气质量已达到重度污染水平,并预测未来两天内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能得到改善。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要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
一是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二是呼吁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三是电力行业限产或管理减排15%;建成区及站点周边5公里内钢铁、焦化、水泥、建陶、化工等重污染行业限产15%;建成区及站点周边5公里内砖厂、碳酸钙、粉磨站、水泥搅拌站限产30%;耐火材料、板簧、铸造、琉璃窑等行业限产30%,直燃煤企业停产;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采取限产措施不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
四是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工程量减半;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2.11.2015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