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税局强化措施确保营改增平稳顺利

04.05.2016  18:13

  5月1日上午8:00,淄博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为淄博明道地产的姚永燕女士成功代开了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这是营改增全面推行后,淄博市地税局代开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标志着营改增政策顺利实施落地。市地税局局长王建中和省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宗贞、市国税局局长楚善良以及市国税、地税部门有关领导共同见证了这一时刻的到来。淄博人民广播电台、淄博市电视台、淄博日报、淄博晚报等市内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全程进行宣传报道。
  自今年3月5日正式启动营改增扩大试点准备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连续加班加点,坚守工作岗位,充分利用现有征管基础,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各个办税服务厅结合税收宣传月,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设置“营改增”专栏,详细解读二手房交易最新政策,让纳税人知晓纳税流程;同时联合国税局,对相关纳税人进行了培训,培训面达到了100%。4月28日前完成了征管信息系统的修改测试工作,4月30日前,共计200余名操作人员通过了金三测试系统的测试,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办理的情况下,利用下班时间通过金三生产系统发票代开测试,实现了业务全域覆盖。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设置营改增服务专区,实现征收机关不变、征收场所不变和征收流程不变,平稳推进了营改增后有关业务的衔接,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办税。4月29日-30日,市局王建中局长、司平副局长、李丽副局长分别带队到区县局办税服务厅进行了全面督导。5月1日凌晨,淄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庄鸣在淄博齐盛宾馆,亲眼见证了全市首张营改增新发票的开具。
  截至5月2日,全市10个区县局均已经顺利开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及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征增值税税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共办理销售不动产业务54笔,不动产出租业务33笔,代开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87笔。整个营改增工作开展井然有序、平稳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