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淄博市增加27天“良好天” 同比提高7.4%
07.01.2015 17:1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014年,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按AQI指数评价)比去年增加27天,良好率提高7.4个百分点;四项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去年降低14.6%、5.2%、17.7%,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比去年升高1.5%。
在省环保厅组织实施的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考核中,第一、二、三季度我市分别获得补偿资金558万元、86万元、127万元,获得资金总额列全省第7位,预计第四季度能够获得补偿资金570万元。7个省控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平均浓度同比改善4.6%和32.3%;15个主要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3.7%和29.3%。在山东省小清河流域2013年度治理工作考核中,淄博市得分列流域第一位,获得补偿资金1252万元,治理奖励资金7874万元。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达标率100%。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隐患9起,未对环境造成影响。张店区、沂源县2个区县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生态区(县)”。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7.01.2015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