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局五项措施支持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11.06.2015  20:23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企业发展需求,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抽调5名熟悉政策法规、招商引资工作的人员,组成服务医药产业发展办公室,近期将集中时间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全市医药产业发展调研,摸清当前全市医药产业发展现状,掌握淄博医药产业发展的优势和差距。进一步加大对全国医药行业50强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6月中旬组织单独与扬子江药业、中国药谷等大型企业的一对一走访活动。
      二是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审批效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严格执行政府确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明确18大项49小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对社会公示,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明确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至少缩短三分之一,能够当日办结的承诺现场办结。积极参与工业园区建设,对“退城入园”医药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专人负责、跟踪指导,优先办理相关许可、注册、认证等手续,最大限度减少入园企业的建设投产周期。按照要求取消17项审批收费项目,目前只保留GSP认证一项收费。
      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实现事前介入,全面提升医药企业管理水平。对品种相对集中的生产企业、研发机构采取现场办公、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对开展Ⅰ类创新药物、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的研发机构提供咨询帮助,参与创新药物的前期论证,做好指导工作,避免企业盲目投入。积极推进新版GMP、GSP实施,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提升装备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实行事前介入,加强工作指导。
      四是积极搭建医药产业发展服务平台,营造优良的专业服务环境。依托市局信息化办公系统,开发设立相关信息资源、监管政策、质量管理交流、网上教育培训等服务平台,加大医药企业间的交流学习,快速提升全市医药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支持由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平台,构建新药研制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建立电子商务平台,试行“互联网+”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校企、院企对接平台,提升淄博市医药企业的创新研发水平,通过网络平台建设,营造优良的专业服务环境。
      五是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国家检测能力项目建设和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淄博分中心建设,力争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涵盖“四品一械”检测、辐射周边地区的区域性检测中心。开展GLP、GCP基地创建工作,依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新华制药进行GLP基地建设,为企业开展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帮助支持市中心医院进行药物临床试验GCP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淄博市新药研发整体水平。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区县监测机构的组建工作,建设形成覆盖安全评价、产品检验、上市监测的系统全面的技术支撑体系,为淄博市企业生产上市的医药产品“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