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局积极采取措施清理欠税

23.11.2015  19:18

淄博市局积极采取措施清理欠税

  淄博市局针对辖区内纳税人欠税总额和新增欠税增长较快的局面,上下齐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清缴欠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止目前共清理入库欠税1539万元,具体做法是:

  一是落实责任,加强督导考核。区县局领导、中心所所长、税收管理人员层层签定欠税清理责任书,区县局科室挂包中心所欠税清理工作,每周对欠税清理情况进行督导,市、局、区县局定期考核通报欠税清理进度,保证欠税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税法宣传和欠税公告力度,营造强力清欠的社会氛围。周村分局联合国税局在当地电视台、报纸、办税厅发布欠税公告,并将欠税情况和非正常户信息通过区金融办通报各商业银行,力促企业主动缴纳欠税。

  三是将欠税清理与征管绩效指标相结合,抓出“质效”。按照“清理陈欠、严防新欠”原则,将欠税清理与当月征管指标监控分析相结合,强化申报率、零申报率、入库率、逾期入库处理率等监控指标的处理,落实税款催缴和欠税公告,严防新欠发生,征管质效得到不断提升。

  四是充分发挥税法的刚性作用,严格执行税收强制措施,强力清税。对欠缴税款又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纳税人,通过采取查询纳税人银行存款账户扣缴税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纳税人应税商品、货物、财产的税收强制手段,高压清理欠税入库。目前,沂源县局已对宝丰粮油公司、鲁山金属制造公司欠缴的66万元税款采取了税收强制措施,税款正在清理入库。

  五是加大欠税企业监控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清欠。基层中心税务所每月逐户对纳税人欠缴税款数额增减变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重点监控和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流向,摸清欠税形成原因,在确保不形成新欠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清欠措施,及时清缴税款。对恶意欠税者,加大处罚力度,并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采取相关强制执行、税收保全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资金紧张、经营不善等非主观原因造成欠税的,约谈欠税企业法人代表,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提出清欠的具体要求以及告之拖欠税款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纳税人制定并兑现清欠计划;对欠税金额大于200万元的企业,由市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曝光欠税纳税人名单、企业法人代表、欠税金额等事项,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迫使其尽快缴清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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