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林权抵押贷款额突破1亿元

09.11.2014  22:54

淄博市在全面完成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主体改革任务后,积极探索进行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开展以林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的林业投融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有齐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林权抵押贷款额达1.245亿元。

 

一是指导做好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 指导淄川、博山、周村、临淄、沂源等5个区县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固定了办公场所,配备了18名工作人员,投资30万元购买了电脑、LED显示屏等办公设备,制定了工作流程,设置了抵押登记、林权流转等服务窗口,为开展林权流转、抵押登记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二是出台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在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市林业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对2012年制定的《淄博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联合出台了《淄博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为全市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是制作了《林权他项权证》。 为简化林权抵押登记流程,充分借鉴房屋抵押登记经验,印制了全市统一的《林权他项权证》,维护了林权他项权人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和机构建设。 按照省林业厅和省物价局统一安排,组织林改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人员参加全省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培训,全市有22人取得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资格证书。指导2家公司通过了省物价局的行政许可,取得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具备在全市开展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的资质。

 

五是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 与齐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银林携手促发展”活动,建立定期沟通和联络机制,为林业经营者搭建融资平台。金融机构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林业合作社社员小额贷款、林业企业经营性抵押贷款和林业龙头企业+农户贷款等4种金融产品,满足林业企业和林农的多样化贷款需求。组织召开银行与林业企业座谈会3次,座谈交流意见、建议23条,银行推介贷款产品,企业家畅谈融资需求,实现了银企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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