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给熔块企业立新规

06.11.2014  11:42
  

  本报见习记者王文硕淄博报道 山东省淄博市日前出台《熔块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全市60余家熔块生产企业今后有了环保“硬杠杠”,烟囱冒黑烟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规范》提出,鼓励对烟气进行余热利用,要通过安装窑炉烟气回收器等措施,避免换相时煤气浪费和烟囱冒黑烟等现象。熔块生产企业的原料及所有粉性物料必须密闭储存于料棚内,严禁露天存放或篷盖存放于料棚外。通道每次作业清扫一次,料棚进出口要安装门帘或推拉门等,防止粉尘扩散。

  据了解,目前淄博市熔块生产企业有60余家,生产过程中窑炉对原料高温煅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大。

  为解决熔块生产企业的环境问题,淄博市环保局对熔块生产企业开始综合整治。从10月起,对无环评审批手续的熔块生产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同时要求企业必须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和水处理设施,经预验收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和补办环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