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重拳出击防治扬尘污染

13.03.2017  17:35

  3月8日,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我市下一步各类施工工地监管、道路扬尘管控、道路机扫保洁、闲置院落清理整顿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力求进一步降低空气中颗粒物浓度,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实现年度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通知》要求,在加强施工工地监管方面,全市所有施工工地要落实扬尘管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在施工现场明确标识。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工地施工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地面硬化、洒水抑尘、密闭运输“6个100%”措施,严禁施工、清扫过程高空抛撒残渣废土。工期1年以上的工地必须安装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并实现市、区县联网。区县要对所有施工工地制定24小时全天候巡查监管方案,确保实现巡查监管全覆盖。

  在加强道路扬尘管控方面,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自3月8日起,在全市主要交通干道加密设置固定路卡,区县开展24小时全天候路查,重点查处渣土运输车、粉性物料运输车、大型货物运输车等,检查是否手续齐全、是否密闭篷盖、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对过境我市的重点运输车辆,区县要分别制定分流、限流等措施,确保不影响建成区及周边重点区域环境。加强施工渣土车辆管理,所有施工渣土车辆必须安装密闭装置和GPS定位系统并保证正常使用,所有土方工程必须使用有正规手续的合法车辆。

  在加强道路机扫保洁方面,要求加大机械化清扫、冲洗等设施设备的投入,扩大道路机扫、冲洗面积,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探索开展夜间不定时清扫、冲洗,每周对市区道路彻底清洗一次。区县建成区每月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加强城市绿地管护,每月对主城区绿地进行全面排查,对受损绿地和裸露土地及时修补恢复,加大对城市绿地的管护频次,每周对行道树、绿化带等进行一次喷水洗尘。

  在加强各类闲置院落清理整顿方面,要求全面清理裸露堆场,对主城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进行全面清除,规范建筑垃圾管理,规划建设全市建筑垃圾处理场并完善抑尘措施。强化企业物料堆场监管,所有工业企业的产尘物料堆场及装卸运输过程实施全密闭管理,全面整治厂容厂貌,彻底清理厂区积尘,做好厂区绿化、硬化、保洁等。加强闲置院落清理整顿,全面梳理排查,依法取缔各类“小散乱污”企业和非法场地,制定夜间值班巡查方案,杜绝非法院落私自生产和污染排放。所有存放生产设施的院落必须手续完备,并且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或视频监控,与市、区县联网后方可投入生产。

  同时,为了保障《通知》要求落实,3月15日前,我市将制定全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对各类施工工地实行每月考核打分,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根据情节,依法综合采用停工、罚款、行政拘留、曝光、市场禁入等手段,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探索建立“黑名单”管理办法,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自3月8日起,建立夜间巡查督导制度,采取市直部门挂包督导区县方式,发现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严肃追究施工单位、区县监管和市直部门督导责任。不定期组织新闻单位、媒体等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在月度考核中加倍扣分,在每月生态淄博建设工作调度会议上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