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对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提出新要求

21.08.2015  14:33
      日前,淄川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提出新的目标要求,突出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强化档案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将档案工作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并加大对本系统和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将出生、教育、就业、居住、迁徙、财产、信用、医疗、奖惩等各个方面的原始凭证和历史记录,纳入档案管理范围,开展提供利用,提高基层镇、村档案规范化水平。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档,强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与职能,将档案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推进依法治区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不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不按时整理归档文件材料、档案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各类档案违法违纪案件。三是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将档案资料征集、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抢救保护、安全保密、陈列展览、编纂、数字化、档案科研、设备购置维护及宣传教育等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专项经费,确保重点档案及时抢救和有效保护。四是确保档案工作与专项工作同步进行,各级各单位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时,要吸收档案机构人员参加,在机构改革、企业改制、行政区划调整等过程中,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规范档案的归属与流向,妥善进行档案处置,严防档案流失。五是便民利民,提升档案服务质量,各级各单位档案馆(室)要依法做好档案查阅服务,简化利用手续,取消利用收费,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需求,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提供有力的档案服务支撑。六是把档案信息化纳入全区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涵盖区及各镇办、区直部门文书档案及重点专业档案的区级档案目录中心。 责任编辑: 淄博_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