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四措并举严打非法集资犯罪

29.08.2016  12:31

近年来,为有效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强对民间资本市场资金流向的监控,及时化解民间集资潜在的风险,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经侦大队采取4项措施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维护全区经济秩序、金融秩序、社会秩序的稳定。

——突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他们坚持“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对全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风险企业和重点人群开展排查,做到“三个坚决防止”:坚决防止涉案重要犯罪嫌疑人逃匿,坚决防止涉案资产转移,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分局经侦大队会同各派出所、相关警种多渠道收集非法集资线索,分析非法集资犯罪形势,及时发现、掌控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动,经侦大队多次与工商、金融、银行等部门召开联席会,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高风险或具有重大嫌疑的单位、人员以及易受侵害群体开展线索摸排。

——妥善处置,防范化解风险。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置能力,他们在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后,及时介入调查,充分抓住“黄金处理时期”,积极稳妥处置,避免次生风险;对发现的风险性、苗头性线索,他们及时、主动向银监会及各主(监)管部门进行风险提示。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坚持“追赃最大化”和“损失最小化”的原则,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力争把群众的损失降低到最少。

——履职尽责,坚决依法打击。对辖区内发生的非法集资犯罪,他们充分发挥专业职能,抽调精干警力快侦快破。围绕非法集资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积极参与者和涉案资金开展侦破工作,全力抓人、全力追赃,力争把受害人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今年2月,淄川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郭某非法集资案。犯罪嫌疑人郭某设立山东金行投资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自2014年4月至2016年1月,以承诺给予高利息的手段,非法吸收他人存款130余万元。目前郭某已被依法逮捕。

——强化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他们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媒介进行宣传,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犯罪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意识,让社会公众了解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手段、危害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规定,让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主动举报非法集资。民警还利用入户走访、开展经侦宣传日、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讲解非法集资的手段及如何正确认识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等,让群众认清风险、增强理性投资意识,消除非法集资人员的侥幸心理,从源头上压缩非法集资的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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