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有所增加 海淘税收新政4月8日正式实施

04.04.2016  18:40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月24日公布后,一些代购纷纷在朋友圈上贴出了这样的话,不少电商也在平台喊出“免税血拼最后一波,4月8日全线涨价”“税改囤货季”,吆喝着网民赶紧囤货。

  目前,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并且行邮税还享有一定的免税额,即对货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随身行李、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下的邮递物品予以免征。

  但 《通知》规定,自2016年4月8日起,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同时规定,单次海外购物免税额度是2000元,全年累计额度是2万元,在限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在此次税收政策调整中,现行入境行李物品5000元免税值并没有改变。《通知》提到,不属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可以按现行规定执行。

  从事韩国化妆品人肉代购李季在《通知》公布的第二天在韩国代购行程中多囤了一些低价的化妆品,虽然在他看来,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于“人肉代购”影响不大。

  但有些商品税率还略有下降。例如高档化妆品,如果按一次购买按1000元计算,政策调整前行邮税税率为50%,政策调整后的最终税率则为32.9%,税负比之前还有所减少。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相比于此前零售包裹多数为零征税的情况,此次调整后“海淘”成本肯定会有所增加,但海淘仍有优势。只要在限值以内,其综合税率水平低于限值以上货物税综合税率和此次调整后的行邮税税率,尤其是对母婴类等消费品,总体影响有限。

        编辑:李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