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环保局深入落实《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11.01.2018  20:23
      2018年1月1日,《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开始施行。伴随着新规的施行,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将正式禁燃烟花爆竹。该局接到《关于对我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的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相关工作着手落实。
      一是利用各种渠道全力做好本局禁燃禁放宣传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自己不放、教育父母子女不放、劝导同学朋友不放,同时要对邻居、居住小区做好劝导宣传,让全局干部职工成为禁燃禁放的宣传员、监督员。
      二是认真做好空气质量的监控预警。实时监控我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监测数据,对数值较高的点位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协助做好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控工作。
      三是发挥环保网格化监管作用。利用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将推进和监督责任分解到每个网格长、网格员,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