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三项措施深化胶州湾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19.05.2016  12:09

  青岛市按照“绿色发展”的生态理念,全面深化胶州湾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建立胶州湾区域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的水污染防治体系,进一步强化胶州湾近岸海域的环境监管,扎实推进环湾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为胶州湾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有效的环境监管保障。

  一是建立“河海联动”的胶州湾环境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全面开展港口码头污染专项整治。制定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案,对胶州湾沿岸港口、码头、装卸点、造船厂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普查,依法整治规模小、污染重的海上作业点。加快推进海上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含油废水、化学品洗舱水等类型污水的收集处置能力。

  二是深化胶州湾海域和海岸带的保护利用,加大重点海域养殖污染防治力度。按照《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对胶州湾海域非养殖区内的渔业养殖进行清理,对胶州湾区域内的网箱、筏式养殖开展全面整治,督促养殖业主对已收获完成的空置设施进行拆除清理。深化胶州湾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个别养殖户违规新上养殖设施。

  三是加强环湾区域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大力推进环湾区域总氮污染物的总量减排工作。制定环湾区域污水处理厂总氮指标排放的控制性要求,对胶州湾区域重点污水处理厂的排水口实施总氮指标在线监控,组织开展全市总氮超标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展情况摸底调查,督促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加快进行技术改造,有效削减总氮指标对胶州湾海域水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