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莫忘森林防火 市林业局倡导市民安全出行 文明祭祀
01.04.2015 18:31
本文来源: 济南新闻网
舜网讯 “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清明寒食,东风御柳斜。目前,济南市已逐续进入清明扫墓的高峰期。从历年情况看,因清明节祭扫活动中焚香、烧纸、点烛等引发山火的事故时有发生,加之清明小假期游人用火、农事用火等“三火”叠加态势,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为此,济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地严格火源管控。清明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烧地堰、焚烧果园树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野外吸烟等野外用火。“为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区域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进入森林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登记。” 据济南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清明期间,还将对携带的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集中保管,严禁火种进山入林,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对违规用火者将给予严厉处罚,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济南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清明祭祀、踏春的同时应遵循森林防火规定,服从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管理,不应存在侥幸和麻痹心理,要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不要将火种带入山林,不要在森林林地中使用明火或野炊。
建议广大市民在清明祭扫活动中破除陈旧的焚香、烧纸的祭祀方式,提倡无烟祭祀,改用鲜花、植树、网上等文明祭扫方式,让清明节更加“清明”。市民一旦发现火情或非法野外用火现象,不要盲目救火,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119和66773639举报。
作者:吴云龙 通讯员:李云亮   网络编辑:刘克本文来源: 济南新闻网
01.04.2015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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