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年底前完成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05.03.2017  18:05

    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为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山东省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计划于2017年底前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成清理。

    为从源头上防止行政垄断和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山东省提出,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山东省各级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起草部门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进行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

    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协调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提供了一个制度性的沟通机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可以确保产业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都能贯穿公平竞争的理念和要求,体现出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加快推动产业政策从选择性向普惠性、功能性转变,更好地发挥产业政策在促进经济增长当中的作用,使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能够协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