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业务培训在济南举行

14.10.2015  10:45

  为贯彻省政府《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鲁政字[2015]170号)和省环保厅《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9月30日,在省环保厅东、西部环保局长座谈会期间,环评处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17市环保局环评科(处)长举办了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业务培训。 

  期间,重点解读了省环保厅印发的《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进一步明确了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环保手续的3个前提条件,既要实事求是、积极服务,又要确保底线、依法行政。培训中讲解了按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定期调度制度、纳入环保正常监管和依法完善环保手续等工作的具体要求,讨论了在依法完善手续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明确了解决方法。还梳理讲解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等重要文件关于环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就如何做好化工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环评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了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环评应重点把关的内容、要求等等。 

  此次培训,将对全省各地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