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一对恋人非婚生育 出卖亲生女被撤销监护权
14.04.2016 11:56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据了解,2012 年潘某、马某经人介绍相识相爱,在恋爱期间马某意外怀孕,由于马某在大学就读, 而且双方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引产费用,于是决定生下孩子卖给他人。
马某生下一女婴后,潘某、马某于2015年2月6日,以2万元的价格将该女婴卖给张某、黄某。2015年12月7日,滕州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5年,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本文来源: 半岛网
14.04.2016 11:56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