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四项措施推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25.11.2014  11:51

        滨州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监管的原则,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截止11月底,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1087起,涉及职工1813人,按期结案率达100%。
        加强事前防范。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审查建设单位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工作,凡资金不到位的或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对外地进滨施工企业,要求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在滨州承接工程。
        强化事中控制。要求各施工、劳务企业与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实行“日清月结”制度,定期张榜公布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在施工现场公布了民工维权须知,公布了举报电话,方便民工维权。对企业民工工资发放和维权公示情况,滨州市清欠机构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拖欠案件的办理。实行市住建局局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单位包片负责制度,动员各监管科室单位参与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市城区拖欠案件分片进行督导解决。
        强化法律服务。今年7月份,成立了建设领域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中心和调解委员会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完善运行机制,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法律服务和调解处理,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接待电话、来人咨询服务50多人次,直接进行法律服务与调解案件10余起,解决到市政府上访6次,科室介绍4次,现已经真正成为了我市城乡建设领域中的各类矛盾与法律的服务中心、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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