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四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成效显著
“六五”普法以来,滨州市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列入法治滨州建设重要内容之一,提出了“每个县区建成一个法治文化公园、每个乡镇(街道)建成一个法治文化长廊、每个村(社区)建成一条法治宣传街”的工作目标,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治文化阵地网络。目前已形成了以滨州市法治文化公园为龙头,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齐头并进、各有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体系,为法治滨州深入开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是市法治文化公园高标准规划。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将其列入法治滨州建设重点内容。公园占地面积11.15公顷,采用一轴两环多点的布局模式,以一轴——普法之路,两环——学法之路、弘法之路为框架,布置多个节点,整个公园分为入口标志、法治滨州浮雕墙、法德墙等10个部分。公园在设计上秉承法德结合的理念,从面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出发,在充分尊重公园原有整体结构、景观资源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合理融入法治文化元素,赋予公园新的文化内涵,成为广大市民休憩游玩、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文化氛围的良好场所。
二是县区法治文化阵地蓬勃发展。各县区结合当地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等,综合运用多种表现形式,建成了一批县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长廊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基地。截至目前,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无棣县已建成法治文化公园,惠民县、阳信县建成了法治文化广场,沾化区在城区建立了法治宣传一条街,全市已有近50个乡镇(街道)相继建成了法治文化广场或法治长廊,抬头见法、张口念法、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三是农村法治文化阵地遍地开花。在强化城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同时,滨州市通过不断创新普法载体,丰富普法内容,将法治文化融入到群众的生产生活中,打造了极具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阵地。目前,全市80%以上的村(社区)建成了法治宣传长廊(一条街),建立了法律服务站,在农村书屋设立了法律图书角。各村(社区)或是通过图文并茂的“普法在路上”减速带地面普法、道路两旁墙面漫画普法,或是在电线杆、路灯悬挂普法标语,或是组建形式多样的普法普法文艺队伍,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编演歌舞、小品、三句半等文艺作品,在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实现法律知识的有效普及,让越来越多的农村群众感受到法的魅力,体味到法的文化。
(据滨州市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