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工商局大力推进网络监管规范化建设
市工商局在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准确把握网络交易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打基础、强监管、优服务,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抓手,大力推动网络监管规范化建设。
一、制定《滨州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行为规范》,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管理。针对目前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网店准入把关不严、商品和信息审查力度不够、信用评价存有缺陷等问题,市工商局重点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的制度建设,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经过深入调研,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该局出台了滨州市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行为规范,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类型和概念进行界定,对交易平台的主体资格、选定联络员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平台经营者在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依法应履行的13项责任,为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制定《交易平台联络员管理规定》,建立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联系。为加强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联系,更好地提供法律法规宣传、业务指导等服务,市工商局制定了网络交易平台联络员管理规定,明确了工商部门、平台联络员的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目前,全市25个网络交易平台已全部在工商部门备案登记。市工商局根据备案信息建立了由各基层所联系人、平台联络员、县(区)网监机构工作人员加入的“电商企业工商联络员”QQ群,不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政策法规等信息,适时开展集中约谈,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经营行为不规范网站及时警示、通知整改,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降低平台经营风险。
三、制定《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引导规范基层网监管理工作。市工商局制定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对组织领导、学习宣传、软件应用、日常检查、信息报送和执法办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实施标准化管理,对可量化的重点工作设定分值和百分比,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扣分,把亮点工作、先进做法等设置为加分项目,鼓励基层积极开展网监工作。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市局和县级局的职责分工、责任落实,要求各县(区)局尽快健全组织机构,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充分保障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开展,加强与公安、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协同管网”合力;强化学习宣传,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网络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坚持依法管网;突出网络经营主体建档,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加大网络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四、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工作制度,推动基层网监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建立网络执法办案通报工作机制,对各县(区)局办理的网络执法案件实行每月一统计,每季度一通报,半年评选一次典型案例,能够准确掌握各单位网络执法办案情况,切实发挥通报调度的“指挥棒”作用。同时,市工商局还建立了网络经营主体建档通报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建档质量、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建档工作落实,提升了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