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林业局完成2014年度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绩效考核工作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海燕率省考核组一行到滨州市,就2014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滨州市副市长万永革,滨州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汇报会。滨州市林业局作为成员单位汇报了2014年以来开展打击侵犯、假冒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工作情况,滨州市林业局根据考核项目进行了严格自评,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具体措施,积极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提高了全社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形成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强大态势,确保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了2014年度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绩效考核工作。
2014年以来,滨州市林业局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省林业厅《2014年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文件部署,滨州市林业局及时与滨州市商务局进行对接、联系,组织人员对苗木种植基地、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验收,从源头严把种苗质量关,开展了打击侵犯林木新品种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专项行动。通过严格加强滨州市林木种苗管理,维护了种苗市场发展秩序,增强了全行业的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意识,促进了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
滨州市林业局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提高种子质量水平,维护生产经营户及群众的合法权益,扎实抓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一年来,滨州市林业局积极组织种苗执法人员对滨州市林木种苗开展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查看了种苗生产单位的苗木生产质量和“三证一签”的落实情况,对苗木种植基地进行了抽检验收,从抽查结果看,苗木合格率符合标准苗木造林标准,为林业会战植树造林顺利栽种提供了质量保障。对苗木被抽查单位的“两证”、标签、生产经营档案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查结果全部合格。从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来看,育苗单位无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开展了种苗检疫和标签调运等生产经营工作,建立了种源和检验档案。
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开展互联网领域打假专项整治。滨州市林业局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假冒伪劣种苗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种苗生产经营者自觉增强守法意识,提高种苗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形成打击假冒伪劣种苗的长效机制。同时,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及销售假劣种苗、农药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