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民宗局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07.01.2016 08:51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近日,滨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近年来,滨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高度重视文明单位争创工作,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辐射到机关的全方位、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以文明创建巩固业务工作成果,以业务成绩来检验评估文明建设成效,巩固发展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局面,推动了机关作风改变、服务质量提升,促进了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出佳绩,树立了民宗部门的良好形象。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07.01.2016 08:51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舆情中心设立登记的公告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
舆情中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