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长崔洪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
近日,滨州市召开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洪刚出席会议并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三方面的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处的突出问题对近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分清是干部责任意识问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问题还是内部监督管理漏洞问题,并逐一整治改进。
二要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常态化,树立“谁决策、谁负责”的导向,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提高依法治市水平。一是加大监督力度。要监督好权力运行,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二是做好政策跟踪审计。要把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进一步促进专项资金整合与统筹使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制定出台《滨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规范被审计对象离任交接,使审计全覆盖目标落到实处。四是创新审计方式。积极探索市县区上下联动、统一调配的审计方式,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相结合的审计形式,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五是强化结果运用。要加大对审计结果的挖掘利用力度,与干部考察任用、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提供参考。
三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强化审计力量,解决好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全覆盖的矛盾,组建形式灵活、运转高效的联合审计组。二是提升业务水平。要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审计队伍专业化素质,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纪律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严格贯彻执行审计廉政工作各项要求,严肃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