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开展环保大检查
本报讯 滨州市结合实际,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有力促进了环保重点工作落实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月~10月,全市蓝天白云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6天。
滨州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环保局等有关职能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为大检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要求各县(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牵头单位。
为全面开展好大检查工作,滨州市明确了动员部署、全面检查和总结报告3个阶段工作,对全市所有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各类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等5个方面明确现场核查要点,编制现场检查表,指导督促各县(区)做好全面排查工作,不留任何死角盲区。
滨州市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及时公布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有关地区、单位的先进经验。在滨州电视台、滨州日报开辟环保为民在行动栏目宣传大检查具体行动、曝光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既提升了广大群众对环境执法的认可度,也增强了企业做好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滨州市突出重点,着重解决实际问题,针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加密检查频次,共现场检查排污企业3917家(次),发现违法排污企业102家,责令停产企业55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217家。同时,结合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环境执法稽查工作,现场检查重点排污企业220家,填写现场监察记录660份,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全部建档成册保存。
强化建设项目排查,滨州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并遵循“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的工作要求,对清理的410个项目逐一对号入座,共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400余份。加强敏感区域检查,定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彻底清查。
滨州市专门组建市环保大检查督察工作小组,成立专人负责的联络人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调度县(区)工作开展情况。
同时,滨州市环保大检查工作小组还定期、不定期对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巩固整改成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发现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刘士清 王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