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未获校车资格接送学生 黑校车被罚万元

15.01.2015  11:44

  为进一步加大校车管理力度,确保学生安全,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一系列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并于去年12月31日对查处的一辆未取得校车资格的“黑校车”开出首张万元罚单。

  2014年12月31日下午4点35分许,民警在辖区220国道147公里向北200米处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当民警要进行检查时,面包车想掉头驶去,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拦下面包车,发现潘某驾驶的面包车内载满学生,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8人,存在超员现象。

  经过民警进一步核查,面包车并无校车标牌及校车手续,系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黑校车”。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查扣。经调查、询问,驾驶员潘某系该车所有人,“学生家长为了方便学生上下学,就想出拼车这一方法,雇了潘某当司机,每天接送学生。”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潘某作出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潘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管林建 盖嵘嵘 孙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