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男子因琐事放火烧邻居家 被判刑五年(图)

13.08.2015  13:22
  



  靳某与同村村民靳某甲、王某夫妇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事后靳某携带工具翻墙进入靳某甲家中,将靳某甲家北屋及南屋内的部分物品点燃后引发大火,大火造成靳某甲家北屋三间、南敞篷两间及屋内物品被烧毁,造成损失共计3万余元,法院以被告人靳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