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一女子买到假茅台告超市老板 获赔2.5万

07.03.2016  10:25
  齐鲁晚报记者 张焜 通讯员 秦昕

  市场监管调解不成消费者告上法院

  2015年4月底的一天,田女士到潍坊市高新区某超市内购买了7瓶茅台酒送给亲友,共计货款近1万元。送上昂贵的名酒,本来是为了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心意,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亲友传来消息,酒喝起来口感不对,很可能是假的。这令田女士十分尴尬,也十分气恼。

  为此,她找到出售茅台的超市经营者张女士,要求对方退款并支付赔偿金,但未能如愿,遂将此事投诉至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取得田女士所购买茅台酒的样本后,委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没多久,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实,田女士购买的茅台酒被判定不是该公司生产包装出品。经过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无果,田女士将销售假酒的张女士诉至高新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女士支付5倍赔偿款近5万元。

  法院办案法官在了解案情时,张女士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自己出售的茅台酒是假货,该酒是给她供货的酒水销售人员送来的。她并不是有意出售假酒,因此只能退还货款,并给予少量补偿,5万元的赔偿实在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