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拟对电梯安全立法 以明确责任主体
14.01.2016 14:04
本文来源: 山东省新闻
鲁网潍坊1月13日讯(记者 张浩) 记者从13日召开的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潍坊拟对电梯安全进行立法,来明确电梯使用过程中的责任主体。
潍坊市质监局副局长王希臣介绍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潍坊电梯数量近年来呈飞速增长态势,2005年底潍坊仅有电梯1300余台,截止2015年底电梯已达21815台,到13日上午,全市报备电梯数量已经达到22128台,位居全省前四位。10年时间增加了2万多台,仅2015年就增加了4785台,年均增长率超过20%。
电梯数量增加以及相关法规的缺失使得电梯安全问题一直无法可依,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刘忠军以居民小区电梯举例,电梯的产权不明确,责任主体不清,“谁来负责日常维护、运行超过15年后谁来负责更新淘汰、如何保证检验质量”等等问题一直缺少法律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潍坊电梯安全管理,市质监局抓住潍坊在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的契机,积极推动电梯安全立法。经过对电梯地方立法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研后,市局向有关部门提交了电梯安全立法的立项申请,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潍坊电梯安全地方立法工作。目前市人大已确定将《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纳入全市首批立法规划。如果通过,将是全省第一个电梯安全方面的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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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2016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