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出台《办法》推动落实普法执法责任机制

24.05.2016  08:32

 

  近日,潍坊市潍城区委普法办出台《潍城区实施普法执法责任制办法》,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行细化完善,着力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办法》指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和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是普法执法责任制的主体,并对39个行政执法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团体的普法责任逐一进行了分解明确。
      《办法》提出,落实普法执法责任制,要突出“四个结合”:一是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利用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公开透明执法促进深入广泛普法。二是司法办案和法治教育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司法办案过程,通过严格依法办案、以案说法,让参与的当事人和群众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三是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各部门在抓好日常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职能,结合特殊时段节点,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工作实效。四是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完善地方分级负责、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办法》要求,各单位要创新方式、强化措施,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本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大众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突出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用好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载体,利用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办法》强调,要完善统筹推进机制,建立法治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强化工作考核和奖惩,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综治考核、述职述廉述法考评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考评,纳入法治创建考评体系,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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