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农民工工资将按月领取 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9.03.2016  16:21

摘 要:为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烟台市规定建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住建部门对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重点考核。

  为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烟台市规定建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住建部门对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重点考核。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报道,同时,烟台市住建部门还将清欠工作与资质升级、诚信考核等结合起来。凡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施工企业,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予受理相关申请。外地进烟企业发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年度诚信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终止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