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

11.08.2015  21:46

  近日,烟台市文广新局联合烟台 市财政局、烟台市体育局下发了 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将对烟台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激发第三产业发展活力,推动烟台尽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等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方面,烟台市工作起步早、措施好、成效显著。一是成功举办十二届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自2003年以来,烟台市连续举办十二届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共推出2413个文化项目,涉及资金额4.9亿元,实际成交1668个项目,利用资金2.1亿元,全部用于文化产品生产和公共文化服务,成为政府投入的重要补充。二是构建烟台大剧院“三位一体”管理运营成功范本。2010年烟台市政府与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烟台大剧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市财政每年拨款1500万元对运营管理和演出成本予以补贴,在全国首创“经济适用票”的概念。烟台大剧院全年演出超110场,平均票价150元,最低票价仅20元,最大限度惠及了普通市民。三是建立“89000”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三维运行模式。2014年烟台市将文化服务通过89000民生服务中心工程推向社会,通过89000民生服务平台,将市民与全市500多个文化单位、企业、机构和志愿者团队链接,构建起公共文化服务“三维模式”,实现了电话服务、网络服务、实体服务的有机融合,为市民开展“定向式”“订单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