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严查三类违法用火行为

25.03.2015  00:47

当前正值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天干物燥,烟台市森林公安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地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禁止“烧荒农事生产用火、祭奠野炊非生产用火、故意纵火”三类野外用火行为。同时,市森林公安防火督查小组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上山下乡挨个山头打击查处“野外用火”的违法犯罪行为。

 

天气回暖,春天风大,目前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更加紧迫。从即日起,全市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重点打击三类违法用火行为: 一是 农事活动中,烧地堰、烧荒、火烧采伐剩余物等生产性违法用火。 二是 清明祭奠即将来临,严禁上坟烧纸燃放鞭炮,以及烤火、野炊、野外吸烟、小孩和智障人员玩火等非生产性违法用火。 三是 个别存有不满情绪和偏激行为人员的报复、发泄不满情绪等故意纵火行为。

 

从3月11日开始到5月31日,市森林公安防火督查小组将走进山头、地块、村落,加大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与此同时,市森林公安局还将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教育进学校、进村镇、进单位、进机关、进军营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使森林防火观念深入人心,要加大对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以达到处罚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此外,在森林防火非常时期,烟台各地各部门将加强值班制度,按照标准配齐配强护林员、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森林消防专业队在防火期内要全天备勤,集中食宿,重点林区的专业队伍,要靠前驻防,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出动,重兵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