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四项措施提升审计工作效能

20.01.2015  12:37

近年来,烟台市审计局以充分发挥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作用为目标,围绕审计职能进一步转型,审计内容进一步丰富,审计机制进一步完善,审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四项措施,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效能。

一、拓展审计功能,推进实现资金管理查错纠弊与政策执行查漏纠偏并重。在依法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审计功能,探索推进审计职能转型。一是强化对上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突出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各类改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揭示政令不畅、执行打折、落实缺位等问题,确保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二是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围绕深入推进转调攻坚战、加快以改善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坚持把生态保护、社会保障、财政改革、扶持产业发展等政策和资金作为今后审计的重点,继续开展对政府每年为民服务实事落实情况的审计,积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海洋资产资源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对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服务。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完善政府决策程序规范优化政策制定的意见》,对市政府拟定或转发有关部门的经济政策类文件,坚持由审计机关先行审查、再行制发,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源头保障。

二、丰富审计内容,推进实现财经纪律审查与执政纪律审查并重。围绕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坚持全面审计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明确把“小金库”、“吃空饷”、“假发票”、“三公经费”、“机构编制”、“商业贿赂”“奢华浪费建设”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今后每个审计项目的必审内容,实现常规审计与集中专项治理相结合,促进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意识和水平。

三、完善审计机制,推进实现审计提速增效与整改提速增效并重。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为目标,一方面,围绕推进审计工作提速增效,出台了《烟台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和《烟台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和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围绕推进审计整改提速增效,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审计整改要“对人民作出负责任的交代”的指示精神,出台了《烟台市审计结论落实办法》,明确了审计结论落实的适用范围、责任界定、机制保障及责任追究等,构建起人大专项监督、政府重点督办、部门联合督导、审计跟踪督查的“四位一体”审计整改机制,有效提高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

四、加大审计投入,推进实现传统审计向信息化审计转变。一方面,加大管理投入。由市委组织部门与审计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创新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方式,全面建立起对基层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双管理、双报告、双考评”工作机制,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另一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在前期投入500多万元建成烟台市财政资金跟踪审计数据分析平台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投入近300万元,启动了“智慧审计”建设工程,并纳入烟台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加快推进云计算、移动办公、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审计工作的应用,全面提升审计工作在信息化条件下的质量和效率。(曹滋榆 陈志林 朱传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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