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局全面提升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23.01.2015  11:36

  烟台市局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到位后,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审批材料真实可信,审批过程依法合规,审批风险安全可控。
  一是组织制定了《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权力与责任相结合、审批与监管相结合、职能转变与加强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从制度上强化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对已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以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后续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责令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许可已过期需要重新办理的,督促其及时办理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三是建立行政相对人信用档案,详细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对部分信用不佳的申请人在许可受理和后期监督检查环节予以重点考察,建立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
  四是运用执法办案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了食用农产品、打击网上非法售药、医疗器械“五整治”等21项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根据烟台市食品安全现状及特色优势产业情况,在全省率先开展桶装饮用水、葡萄酒、食品添加剂、食品标签标识等专项整治,2014年共检查相对人13828家,有效地维护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