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提出创城四措施三目标
为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打一场保卫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近日烟台市提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四措施三目标”。
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管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创建责任,完善推进措施,密切工作配合。二是深入宣传发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目的意义、创建标准、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注重创建实效。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好转。四是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严格创建活动管理,做到依法依纪、公开透明、节俭高效,杜绝铺张浪费,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目的是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大工程,因此,烟台市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方面提出了三大目标:一是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二是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三是群众认可、满意度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总体满意度在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