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正式启动

19.09.2015  04:45

 

  9月17日上午,烟台市举行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孙振世主任、省环保厅葛为砚副厅长和烟台市环保局姜青山局长代表国家、省、市三级环保部门共同按下启动球,标志着烟台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全面启动。 

  2012年,我省开展了第一批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试点工作。近期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56号文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加快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2017年年底前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省环保厅专门制定并印发了《2015-2017年全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方案》,计划2017年6月底前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部建成并应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实现各级执法人员和环境监察业务双覆盖,并于今年开展了第二批试点工作。烟台市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推进步伐较快,今年已有6个县(市、区)参加了试点,是目前全省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试点县(市、区)最多的市。 

  省环境监察总队齐鑫山总队长、邹晓东副总队长等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