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文化馆、烟台美术博物馆实行理事会制度改革

23.06.2015  12:38

  今年以来,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要求,着力在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推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烟台市文化馆理事会、烟台美术博物馆理事会分别于2015年5月6日、5月26日正式成立,这是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深化改革的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土、各界群众组建而成,审议并通过了《烟台市文化馆章程》《烟台美术博物馆章程》。首届理事会成员来自社会各界,既有政府代表,也有资深文化专家、法律界人士、新闻媒体、基层社区代表,充分体现了理事会的专业性和广泛性。

  烟台市文化馆、烟台美术博物馆实行理事会制度,标志着烟台市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迈出了实质性一步,给烟台两馆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两馆理事会成立以来,积极适应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按照《章程》规范运作,积极建言献策,履行决策、监督、管理职责,以“接地气”的方式强化公共服务功能,改善服务内容和方式,取得了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