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旅游旺季严查价格欺诈行为 失信企业上"黑名单"
水母网4月22日讯(YMG记者 徐睿 通讯员 嘉健) 海鲜论个计价的,必须标明每斤多少个;酒店客房内商品如要收费,必须明码标价;设置价格陷阱,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的,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在20日上午举行的“五一”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政策提醒会上,烟台市物价局给旅游旺季我市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旅店业经营者划出了经营“禁区”,要坚决杜绝类似“青岛大虾”事件的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烟台的文明城市形象。
重点检查餐饮业及旅游景区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市物价局从4月18日至5月10日进行价格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宾馆、酒店、饭店、旅游景区及与景区相关的商店、超市等。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林波在会上表示,对餐饮旅游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物价局将集中检查力量,深入整治;对屡教不改、严禁不止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责令限期整改的单位,确保责令整改的成效。
今年查处5件价格欺诈案件
总体来看,我市众多餐饮旅游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较为规范,但利用价格陷阱进行欺诈的行为仍然存在。会上,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基层科科长栾苏刚简要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的情况。
2016年以来,市物价局共查处7件价格违法案件。其中,5件属于价格欺诈,1件属于没有明码标价,1件涉及乱收费问题。截至目前,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6万元。
据介绍,从今年以来接到的投诉以及市物价局调查的情况看,我市经营者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整改。首先就是不明码标价,这个问题相对来说较为普遍,容易误导消费者;其次就是设置价格陷阱,或者隐瞒价格的附加条件。前一阵子轰动全国的青岛大虾和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就是如此。第三种问题就是经营者常常利用标价手段以及霸王条款来进行价格欺诈,其实当外地来的游客到一些大排档去吃饭时,容易被这种手段给坑了,这不仅仅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也是在给整个城市的形象抹黑。
将推行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
“这次是餐饮旅游业的政策提醒会,今后,我们还要给其他行业的经营者召开这样的政策提醒会,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提供更好的条件。”林波说。
记者从会上获悉,政策提醒会结束后,市物价局将分区片进行市场价格实地检查,对于存在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给烟台市城市形象抹黑的企业,加重处罚力度。此外,还将适时制定烟台市价格诚信评比标准和办法,建立诚信价格档案,推行企业“黑名单”制度,对经营中存在不诚信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定期约谈、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