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第一家县级旅游仲裁中心成立 山东省尚属首创
水母网4月22日讯(YMG记者 徐峰 通讯员 王忠杰 刘馨谣 摄影报道)昨日上午,烟台莱州旅游纠纷仲裁中心在莱州市旅游局挂牌成立,这是继2016年8月份烟台市旅发委和烟台仲裁委联合成立市级旅游纠纷仲裁中心后,烟台市第一家县级旅游纠纷仲裁中心,在山东省尚属首创。
据介绍,莱州县级旅游纠纷仲裁中心的成立,标志着烟台市已着手构建市县两级旅游纠纷仲裁体系,是烟台在全域旅游创建中,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和受处理旅游纠纷渠道的专业完善和便民、利民举措。能够依法快捷高效受处理旅游纠纷,更好地维护旅游者和涉旅企业的合法权益。烟台市旅发委主任张祖玲说,下一步,将在烟台各县市区及重点景区进行成果扩大,推动旅游纠纷仲裁和旅游巡回法庭等纠纷处理机构进景区,现场办案,实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裁决、快速执行、快速履行,全面提升烟台旅游的环境品质和服务效能。莱州市旅游局局长所晓燕介绍,旅游纠纷仲裁中心的成立是在大众旅游时代,对应散客化消费市场需求推出的便民服务新举措。
2016年以来,烟台市大力推进旅游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1+3+N”模式,即“成立旅游发展委员+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多个部门旅游市场监管机制”。2016年4月,烟台市首支旅游警察大队在长岛成立;7月12日,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挂牌;7月29日,长岛法院正式挂牌成立烟台市首个旅游速裁法庭;8月1日,烟台市旅发委和烟台仲裁委联合成立“烟台仲裁委员会旅游纠纷仲裁中心”,是全国旅游系统中的工作创新;2017年1月18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贯彻鲁政办法〔2016〕48号文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明确了19个相关部门的旅游市场监管责任。
统计显示,烟台市旅游纠纷仲裁中心成立以来,已受理36起涉旅纠纷案件,结案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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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有仲裁员310名
目前烟台市有仲裁员310名,均具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涉及各行各业,可以有效的将法律专业知识和行业知识融入旅游纠纷处理,在旅游纠纷案件调解和处理过程,能有效提升旅游纠纷化解满意度。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具有一裁终局、约定管辖等优势,可以更加快捷高效的解决纠纷,在热点时间赴热点区域现场办案,有利于解决旅游者流动性大、时效性强等问题。
旅游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意见后,通过仲裁文书确认法律效力,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解决旅游部门调解意见书执行力弱,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等问题。旅游部门与仲裁部门建立案件移交绿色通道,对于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旅游部门可以直接移交仲裁部门立案,避免游客再次准备申请材料,同时仲裁部门对涉旅纠纷予以减免收费的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