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蓝天白云”天数前三季度达242天 列全省第二
水母网10月26日讯(YMG记者 高少帅 通讯员 颜环政)步入秋季,空气质量再次引市民热议。昨日,从市环保局传来消息,1-9月份,烟台“蓝天白云”天数达243天,同比增加2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85.3%,同比增加11.7%,位居全省第二。
这些数字,客观反映了今年前三季度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状况。“这得益于我市开展的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市环保局局长姜青山说,今年,首次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由市区扩展到全市。前三季度,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出现大幅度下降。其中,SO2(二氧化硫)、NO2(二氧化氮)、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前三季度均值分别为0.020毫克/立方米、0.032毫克/立方米、0.074毫克/立方米、0.040毫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8.6%、13.5 %、18.7 %、21.6%。
一组组翔实数据里,透露出我市空气污染防治工作已见成效。而这数据背后,更是大气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不断健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速度加快、治污措施严格落实的体现。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强化部门联防联控。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市区建设工地、裸露渣土、道路交通等扬尘污染源和工业污染源的现场检查,今年以来,共下达督办单35份,督办各类扬尘污染源104处。
加快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深入开展“禁燃区”内分散燃煤设施取缔工作,1-9月份,全市已取缔淘汰各类燃煤设施176台,超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2015年底前淘汰120台的为民服务实事目标。
建立完善空气质量改善倒逼机制。一方面,坚持以罚促治、以停促治,倒逼企业加快环境治理进度。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坚决落实新环保法规定的按日处罚措施,从根本上解决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问题。对超标排放单位,严格落实限期治理和限产治理措施,对逾期仍超标排放的,坚决实行停产治理。另一方面,多渠道公开环境信息,倒逼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对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业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锅炉淘汰情况等环境信息定期公开。同时,建立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在媒体上公开,以社会各界监督倒逼环境问题的解决。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根据市政府《烟台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要求,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组织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与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5930辆黄标车提前淘汰取得了补贴,实发补贴10321.51万元;共有1537辆黄标车通过加装净化设施取得了“黄改绿”标志。同时,开展对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另外,根据《烟台市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市中心区油气回收改造已全部完成,中石化、中石油、供销石油等驻烟国企所属加油站完成均超80%。从全市范围看,完成油气回收一、二级改造的加油站749家,完成率87%;油库完成30家,完成率83%。
总结前三季度,成绩喜人,但形势依旧严峻。从目前情况看,县市的大气污染整治力度要落后于市区,个别县市区的空气质量改善仍然未见成效。
姜青山认为,前期效果明显,但要防止四季度空气质量改善有所反弹,今后的形势依然严峻,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工作任重道远,措施和力度还得加大。“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探索建立更加完备的问责与奖励机制,推动大气治理,让‘烟台蓝’成为常态。”姜青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