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食药监局回应“食堂回收剩菜再卖”:将立案处罚

27.11.2016  14:08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食药监局通过网络舆情监控获悉,“山东工商学院第一餐厅二楼某供餐窗口把桌子上的剩菜回收,重新卖给学生”情况,烟台市局立即联合莱山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

  经现场调查,网络视频中反映的是二楼“川鲁香风味炒菜”供餐窗口,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将油炸土豆条从一个容器向售卖容器倾倒时,不慎撒到操作台面上,用抹布将土豆条收拢后,重新放入售卖容器。该校后勤部门已经按照学院食堂管理有关规定,终止了该窗口的经营权利,并将处理结果在学院公示栏及学生会进行了公示。

  与此同时,食药监督部门对山东工商学院第一餐厅其它供餐窗口从食品原料购进、索证索票、餐饮器具的清洗消毒、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相关食品安全培训以及各项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食品操作间环境卫生差、从业人员健康证未能当场提供、食堂食品安全现场管理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培训学习不到位、不重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网络视频中反映该餐厅存在食品加工人员操作不当的问题,将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立案处罚。

  同时,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遇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欢迎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会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置。(记者 景立婷 通讯员 夏天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