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平邑县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公告 鲁安监告字〔2015〕37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规定,经企业申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山东知本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平邑县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临沂市盛祥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兰陵县全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莒南县供销社烟花爆竹专营中心、潍坊兴鲁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和威海市供销烟花鞭炮有限公司、荣成市汇源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威海喜庆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乳山市百盈日用杂品有限公司、文登市霞光烟花鞭炮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总分分别为80.05分、81.39分、82.04分、82.29分、81.01分和81.6分、80.11分、82.09分、84.85分、81.04分,各企业A级要素得分均大于60分。经审查,评审单位出具的评审报告及评审结论符合规定,现核准上述10家企业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并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