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烟草局: 网络售烟属无证经营 所售卷烟来路不明
中国山东网3月13日讯 (记者 董理)13日上午,在济南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上,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滕继伟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利用互联网、微信等信息网络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呈快速增长的趋势,严重危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滕继伟表示,网上销售卷烟的店铺均不具备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法定条件,属于无证经营。网上经营烟草专卖品的个人或企业不在当地烟草公司进货,所售卷烟来源不明。
三起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典型案例
2013年下半年,市中区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查处了魏某利用互联网销售“戒烟灵”的案件。魏某长期在某网站销售“中华戒烟王”、“草本清肺戒烟灵”、“新一代清肺戒烟灵”、“汉草清肺戒烟灵”等产品,销售业务800余笔,销售金额达到10余万元,涉及人员500余人。经调查,其所售“戒烟灵”产品均从上线杜某处购进。杜某利用订货会、药品展销会、某购物网站等渠道向全国各地销售“中华戒烟王”等产品。经鉴定,这类“戒烟灵”系列产品外观与普通香烟一样,而且其使用的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等属于烟草专卖品,实际上是一种伪劣卷烟。2014年9月,经法院审理认定:杜某、魏某构成犯罪,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4年初,天桥区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散布“本地销售中华、555等高档卷烟”的信息,所售卷烟价格远远低于烟草公司的市场批发价。经过调查,锁定了违法嫌疑人何某,并查获假冒伪劣卷烟80余条,案值3万余元。据何某交代,其所销售卷烟均是通过QQ网络聊天工具从深圳购进。该案随即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最终发现并摧毁了一个涉及19个省、51个地市的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犯罪网络,查获涉案卷烟250余万支,涉案金额达170余万元。
2014年,长清区烟草专卖局查获多起网购假烟、并在夜市摊点售卖的典型案件。这类案件中,当事人明知是假烟,仍购买并销售,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长清区烟草专卖局依法对该类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进行了处理。
滕继伟指出,网上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触犯了《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触犯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害了公民健康,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因此,对于网上非法经营卷烟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查获假烟案313起走私烟案246起
记者了解到,2014年,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共查获假冒卷烟案件313起,数量130.06万支,案值215.13万元;走私烟案件246起,数量51.99万支,案值29.18万元。
“我们查处的大量案件显示,互联网销售的卷烟,特别是一些人打着海关罚没、免税烟、原厂烟丝等幌子销售的卷烟,基本都是假烟。”滕继伟说,这些假烟质量低劣,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如果消费者缺乏辨别能力,贪图便宜从网上买烟,不但经济上会遭受损失,身体健康也会受到损害。
“网购卷烟的消费者,有很大一部分是未成年人。这种网上非法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滕继伟谴责。
辨别:正规卷烟都有“身份证”
那么如何辨别自己买到的是否是真烟呢?滕继伟提醒广大消费者买烟时要做到“五”看。
一看卷烟编码。正规渠道的卷烟都有自己的“身份证”,每条卷烟上面喷打由区域代码、分拣日期、客户信息等主要内容构成的32位激光编码,编码后四位应与销售商家所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后四位一致。
二看透明包装纸。真烟透明包装纸为特殊材质制作,不论是条包还是烟盒,真烟透明纸平整、光洁,且透明纸上留有明显机器擦痕。假烟透明纸不平整、松散,无明显机器擦痕。
三看商标印刷。真烟条包和烟盒商标一致,图案、字迹清晰,套色分明。假烟图案印刷粗糙,色泽不一,字迹不清,有些英文字母、汉语拼音不全或者有错印现象。
四看烟支。真烟滤嘴切口整齐、无毛茬,烟支卷制粗细均匀,软硬适度,烟支表面干净,搭口处无烟末,假烟则相反。
五看烟丝。真烟的烟丝梗少,烟梗经过膨化处理,烟丝油润有光泽。假烟烟丝有不少烟梗,烟丝无光泽,且呈青褐色。
此外,滕继伟表示,如果消费者发现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请及时拨打市烟草专卖局举报电话88023281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举报者奖励,并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