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狮子刘村入选“山东省生态文化村”

12.09.2016  13:09

根据《山东省生态文化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滨州市林业局推荐,省林业厅组织专家评审,决定授予经济开发区杜店街道办事处狮子刘村为“山东省生态文化村”。

 

狮子刘村位于南海西岸、秦皇河公园南首,三面环水,绿树成荫,环境优美,生态宜居。该村经过绿化和管护,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突出乡村旅游文化特色,生态环境得到较好的恢复和发展,村庄面貌明显改善。村庄树木葱茏,芳草萋萋,鸟语花香,水声潺潺,绿化以杨树、柳树、国槐和松树为主、林带面积约占6.5公顷,全村森林覆盖率达到50%。